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简体版 繁体版  
 
首 页 区情概况 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网上办事 对外开放频道 企业频道 旅游频道
首页-->信息公开-->政府文件-->区政府
建安政〔2017〕29号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
】作者:admin2  来源:建安区人民政府   时间:2017-12-29 11:32:07  浏览 人次

    

各乡镇人民政府,新元、许由办事处,区人民政府各部门:

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职权的调整变化,经研究论证,建安区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9项,调整8项,新列入4项,调整后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83项。取消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事项170项,调整1项,合并5项,暂停1项;新列入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事项88项。取消和调整后保留的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一并予以公布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,并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。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,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。对保留的行政职权,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。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水平。

 

附件:1. 区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.rar

2. 区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其他类别行政职权事项目录.rar

3. 区政府决定新列入的其他类别行政职权事项目录.rar

4. 保留的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.rar

5. 保留的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清单.rar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1228


 
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 许昌市人民政府  
 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 
主办: 建安区人民政府     协办: 许昌县联通公司
豫ICP备05001362号     (建议使用1024*768分辨率  ie6.0版本以上浏览器)

豫公网安备 4110230200010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