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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安政办〔2017〕39号关于印发建安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
】作者:admin2  来源:建安区人民政府   时间:2017-12-29 16:31:42  浏览 人次

    

各乡镇人民政府,新元、许由办事处,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:

《建安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工作实施方案》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

20171130

 

 

 

建安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

工作实施方案

 
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确保完成12月份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目标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决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省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将2017年最后一个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到更重要的位置,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及12月份空气质量改善考核指标,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,持续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。

二、 工作目标

(一)全面完成市定全年空气质量目标。2017年底,全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均浓度降到101微克/立方米以下,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降到62微克/立方米以下,全年优良天数210天以上。

(二)全面完成市定12月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。2017年12月份监测数据比11月份下降35%以上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(一)严格落实“封土行动”。全区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工(包括道路工程、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);每个施工工地由区住建局派出2名监督员实行全天驻守,并佩戴红袖标。不涉及土石方作业并达到“六个100%”标准的工地,严格实行复工申请制度。民生工程要严格把关,已经批准施工但未落实“六个100%”要求的,立即停工整顿;对所有通过审批允许施工的项目要进行公示。

责任领导:李智虎、孙俊洲、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住建局、水务局、交通局、公路局

(二)严格监管高排放工业企业。依据在线监控数据,凡发现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烟粉尘任何一个指标出现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,一律停产;针对东方热力、泰达水泥、新豫星建材3家企业,区环保局要分别派出2名执法人员24小时驻厂监管。

    责任领导: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环保局

(三)严格执行错峰生产。列入错峰生产的16家企业一律实行错峰生产,13家砖瓦窑企业全部停产,每家企业由副科级干部分包、一名村干部24小时驻厂监管;对3家涉VOCs排放的医药、农药企业涉VOCs工序一律停产,各派驻2名执法人员驻厂监管。

责任领导:师小宏、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工信委、环保局、相关乡镇、张潘化工园区

(四)实行机动车限行。依据市政府出台的机动车限行方案,制定我区车辆禁行、限行措施;公安部门要安排警力严查空气自动监测站点2公里范围内的禁限行车辆。

责任领导:黄金峰

责任单位:区公安局

(五)严禁销售使用劣质散煤。区散烧办负责组织工商、城管、公安等部门,开展区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三级散煤流通集中检查30天专项行动,对1家清洁型煤生产企业和8个配送点进行驻守监管,多频次进行抽检化验,发现有煤质超标的立即取缔。各乡镇办要开展燃煤设施设备取缔、整治回头看活动,发现有燃煤设施设备的现场捣毁,并对经营责任人依法处理。

责任领导:师小宏、黄金峰、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工商质监局、公安局、城管办、各乡镇办

(六)严格管控监测站点。由区环保局成立专班,由一名副局长带队,安排专人进行调度;区城管办成立攻坚小组,安排专人、专车、专路段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2公里范围内的道路采取措施,加大洒水、清扫频次,确保道路湿润不起尘;区公路局成立攻坚小组,对文峰路北段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清扫,在道路不结冰的情况下24小时不间断洒水降尘,确保道路清洁、不起尘;区住建局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围建筑工地实行重点管控,严查6个100%落实不到位、不执行“封土行动”的项目工地。

责任领导:李智虎、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环保局、城管办、公路局、住建局

(七)严禁劣质煤、劣质油流入。区工商质监局负责劣质煤监管,严防外地劣质煤进入我区销售;区商务局负责对全区32家加油站发放告知书,每天进行质量抽检,送质监部门化验,一旦发现油品不合格,立即取缔、吊销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;坚决取缔黑加油站;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运输油品车辆的检查力度,确保进入我区的油品达到国Ⅴ标准。

责任领导:师小宏、黄金峰

责任单位:区工商质监局、商务局、公安局

(八)加大清洁城市、清洁道路力度。区城管办要深入开展城市积尘清扫,每周至少开展1次符合要求的清洁城市行动,加大道路机械化吸尘、洒水、清洁力度,及时清扫城区树木树叶落尘,擦洗楼顶、桥梁及交通护栏积尘等。属地、属单位要对家属院、社区生活、生产垃圾进行及时清理、清运,存留时间不得超过2天;按照冬季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要求,公路、交通部门要重点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及一环四通道清扫清洗力度,绕城区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2次。

责任领导:李智虎、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城管办、公路局、交通局、各乡镇办

(九)强化预警管控。环保部门要加强研判分析,在预测将出现污染天气时,按照提升一级的原则,扩大管控范围,提前3天启动预警响应,确保不出现数据爆表情况。

责任领导: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环保局

(十)严查限高卡点违法违规车辆。针对大货车分流问题,区公安局、交通局、城管办要派人员24小时坚守卡点;区公安局要有针对性的对大货车限行、分流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,采取强制措施,形成震慑。

责任领导:李智虎、黄金峰、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公安局、交通局、城管办

(十一)切实抓好秸秆垃圾禁烧。各乡镇办要对各自辖区田间、地头秸秆堆积点,道路边沟树叶杂草进行排查,一周内清理完毕。逾期未完成的,将追究乡镇分管负责同志的责任;由市、区督导组发现存在焚烧秸秆、垃圾、杂物现象的,同时追究相关乡镇办分管负责同志的责任,并直接罚没村支部书记当月工资。

责任领导:孙俊洲

责任单位:区农林局、各乡镇办

(十二)积极落实“双替代”补贴。发改委要积极落实“双替代”补贴工作,“双替代”用户进行确认、核实,达到发放补贴条件的,按照省定目标,对每户实行300元补贴,确保资金发放到位。

责任领导:李亚强

责任单位:区发改委、财政局

(十三)成立联合执法队伍。环保局、公安局、住建局、工商质监局每个单位抽出3名执法人员,联合成立三支执法队,每个执法队配备一台执法车辆和一名司机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,对拒不执行政府关停决定、违法违规建设污染项目、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,坚决予以查处。对无视法律法规,蛮不讲理,无理取闹,甚至暴力抗拒的,依法打击处理,通过严格执法,造出声势,形成震慑。

责任领导:师小宏、李智虎、黄金峰、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环保局、公安局、住建局、工商质监局

(十四)成立联合督导组。政府督查室、监察局、环保局要联合成立督导组,对负有行业监管、企业监管责任的单位进行督导,检查在岗在位、履职尽责情况,发现脱岗、离岗和失职渎职的,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,追究党政纪责任。

责任领导:李亚强、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政府督查室、监察局、环保局

(十五)实行有奖举报制度。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,奖励标准参照《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、《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责任领导:张国强

责任单位:区环保局

四、措施保障

(一)建立分管领导抓领域、主管部门抓行业、乡镇办抓区域的责任体系,做到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。全区各个施工工地、道路、重点企业、重点区域均要有2人以上值守巡查,严格监督封土、停产、限产、禁运、禁行等执行情况,同时做好后勤保障。

(二)各项监管都要实行痕迹化管理,检查、驻厂监管各个环节都要有记录、有签字,检查、被检查均要填写现场检查表。

(三)实行日调度制度,每日进行研判污染情况、及时调整、加强相关措施,根据工作情况调度,各单位对下达的指令要立即执行,不得延误推诿。

(四)对各乡镇办、区直相关单位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进行单月考核,对在12月份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不力导致被省、市通报的,要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同志进行约谈追责。

五、强化落实

本方案自12月1日起开始执行,各乡镇办、区直相关单位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,根据责任目标,研究落实措施,理清工作责任,细化任务清单,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,切实落实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。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、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,通过报纸、电台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,主动向公众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性,宣传我区采取的主要措施,坚决避免引发负面舆情或其它不安定因素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建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1月30日印发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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