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起草《实施方案》的背景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及河南省关于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,充分发挥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杠杆和支撑作用,有效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,扎实推进我区精准扶贫工作,我们制定了《建安区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二、制定《实施方案》必要性
充分发挥“金融精准帮扶”作用,我们设立风险补偿基金,并开设专户存储于合作银行,封闭运行,专项用于扶贫贷款的贷款担保。合作银行按风险补偿资金的5-10倍放大贷款额度,力争使所有讲诚信、有贷款意愿和具备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、免抵押、免担保、期限三年以内的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,为贫困户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,实现增收脱贫。
通过制定《实施方案》,能使相关部门通过梳理扶贫开发保障政策,加强扶贫、财政、金融政策协调配合,形成政策保障合力。
三、制定《实施方案》的过程
为尽快制定《实施方案》,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及早开展,贫困户尽快受益,建安区先后召集相关部门讨论、起草,然后发给区扶贫办、财政局、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,最后经过层层审核把关予以印发。
四、《实施方案》的主要框架和内容
《实施方案》在框架结构上共分四大部分:
第一、二部分提出总体要求,明确了金融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,其中主要目标是建立政、银、保、企联动扶贫新机制,创新金融产品服务,实行信贷倾斜,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,促进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,为实现全区所有贫困人口如期精准脱贫并能持续致富提供有力支撑。
第三部分明确了六个方面的措施。1.建立风险补偿机制;2.聚合政策优势,加强品牌建设;3.合作银行与政府签订银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;4.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;5.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机制;6.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。
第四部分强调组织保障。从加强组织领导、实行金融扶贫合作银行制度、严格督查考核制度和加强总结宣传四个方面完善组织保障机制。
五、制定《实施方案》依据
(一)《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》(国开办发〔2014〕78号);
(二)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》(豫发〔2016〕5号);
(三)《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》(豫扶贫办〔2015〕5号)等文件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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